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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家山郭】人脸识别的运用与滥用:比较法上的回应

BDAILC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律研究 2023-01-13

B D A I L C 

欢 迎 关 注 


Kathy Anderson


   人脸识别的运用与滥用——比较法上的回应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 人脸识别技术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在社会的不同场景中,我们都能看到人脸识别的身影。从公租房刷脸开门,到公共卫生间刷脸取纸,从高铁验票到酒店入住...... 场景之多,可谓不一而足。人脸识别的应用也带来人们的担忧,对于换脸软件以及深度伪造技术带来的滥用,法律如何作出调整?对于不同类型的信息,法律如何建立差别化的保护体系?美国的《深度伪造问责法》以及伊利诺依州的《生物信息保护法》为我们提供了怎样的启示 ?欧、美和人脸识别相关的判例确立了怎样的法律原则?

为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举办第四期学术沙龙:“人脸识别的运用与滥用:比较法上的回应”,邀请法律学者、行业代表、政府监管部门的朋友们一起探讨上述话题。



会议

议程


一、张红教授主持






二、卢建平院长致辞


三、嘉宾发言





四、袁治杰副院长总结会议



与会人员名单

洪延青  APP治理工作组副组长

刘  朝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胡  凌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陈越峰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裴  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  淇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发展处副处长、副研究员

康  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

刘  芳  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严少敏  京东法律研究院秘书长

 

卢建平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  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汪庆华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数字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袁治杰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O2O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马剑银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仅作学习交流之用


Kathy And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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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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