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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 《个人信息保护法》与GDPR 条文对比
编者按:
在万众瞩目下,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历经多年的酝酿,终于和国人乃至世界见面。对这部我国“数字时代的基本法”进行解读,从不同的角度能看到不一样的精妙之处。此前,本公号发表过的关于此议题相关文章包括:
本篇文章比较了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欧盟GDPR的条文。作者为王新锐和罗为。
域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权威文件,DPO社群的全文翻译:
DPO线下沙龙的实录见: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系列文章
围绕着TIKTOK和WECHAT的总统令,本公号发表了以下文章:
第29条工作组/EDPB关于GDPR的指导意见的翻译:
关于美国出口管制制度,本公号发表过系列文章:
供应链安全文章:
数据跨境流动政策、法律、实践的系列文章: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系列文章
关于数据与竞争政策的翻译和分析:
数据安全法系列文章:
健康医疗大数据系列文章:
网联汽车数据和自动驾驶的系列文章:
关于中美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审查机制的系列文章: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一):基本制度介绍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二):国际性的第214节授权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三):建立外国参与安全审查的行政令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四):FCC对中国企业的陈述理由令
网络空间的国际法适用问题系列文章:
赴美上市网络、数据安全风险系列文章如下:
人脸识别系列文章:
关于欧盟技术主权相关举措的翻译和分析:
数据要素治理的相关文章包括:
关于保护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的相关文章包括:
数据执法跨境调取的相关文章:
关于人工智能安全和监管,本公号发布过以下文章:
数据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重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