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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职场:如何在5分钟内快速汇报案件 | 办案手记

柴晨朝 天同诉讼圈 2024-07-01


案件汇报是天同律师的必修课,也是辅庭律师在案件评估阶段的重要工作之一。作为一家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天同所接收的每个案件都将经过辅庭律师、出庭律师、合伙人的层层把关和团队内部的充分讨论。为了保证评估效率,辅庭律师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通常是五分钟),将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代理价值等事项向分管合伙人及团队其他成员讲述清楚。

但是,要在五分钟内讲好一个故事,对于初入职场的新人律师而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至今我还记得两年前的第一次案件汇报,准备到凌晨三点,自以为准备充分、讲述清晰,结果却遗漏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背景事实,致使汇报结果不尽人意。此后我经历了大大小小六十余次案件汇报,逐渐掌握了一些方法套路,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借此机会与诸位同仁共同探讨、进步,也希望能够对初入职场的辅庭律师和实习生有所指引。


案件汇报的基本要求

(一)层次清晰,表达凝练

一次优秀的案件汇报的首要判断标准就是层次清晰,表达凝练。在逻辑层次方面,为了便于听众在最短的时间内理解我们的意思,可以按照“总-分”的结构进行陈述。例如,“关于某问题,法院的核心观点是XX,理由有三点,第一、第二、第三”。同样的,在汇报案件时,也需要先概括案件信息,而后再对基本事实、诉讼情况和倾向意见进行陈述。

在表达用语方面,首先,要多用短句、简单句、主动句,少用因果、转折、长句,减轻听众的负担。其次,应当尽可能避免使用语气助词和连接词,例如“这个”“那么”“然后”等,否则会显得拖沓啰嗦。最后,当事人的姓名并非案件的重要因素,应尽可能简化指代,例如自然人的姓名不必说全,以姓氏代替即可;再如公司主体繁多时,可以A、B、C、D等字符指代各公司。

(二)繁简得当,全面准确

民事案件引起纠纷的事实背景往往纷繁复杂,在案件汇报时,切不可贪大、求全,一次性交代所有案件事实,而应区分主次,围绕重点问题抽取案件信息。例如,对于合同纠纷而言,应当围绕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叙述当事人的违约情形及抗辩事由,对于不涉及争议焦点的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则不宜过多介绍。对于侵权纠纷而言,应当聚焦侵权行为的发生及双方过错情形,与侵权事实无关的背景信息则不必介绍。

但需提醒,在案件汇报时讲述故事梗概、裁剪故事细节的目的是便于听众在短时间内理解案件,并不代表我们可以忽视案件细节。在准备汇报的阶段,我们仍然需要反复阅看案件材料,并检索相关背景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尽可能精准、完整地回答合伙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如果确实记不起来,也要在短时间内通过翻阅案件大事记找到答案。当然,如果确实找不到,千万不要随意回答,应当等汇报结束后再仔细翻阅材料,待有把握后再进行补充汇报。需知准确客观一定是案件汇报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否则办案团队对于案件代理价值及法律可行性的评估可能会发生根本性的偏差。

此外,由于案件争议事实往往错综复杂,对于新人律师而言,案件汇报最难以攻克的问题或许不在于繁简得当这一表达技巧本身,而是如何判断哪些事项属于重要事项而需要着重强调,哪些事项只需要简单提及,哪些事项甚至可以先不说。对此,首先我们要将自己置于听众的地位,思考下怎样的讲述方式能够便于一个完全不了解案件的人快速消化;其次,囿于办案经验的不足,我们在准备案件汇报时,势必无法识别会一些对案件评估有着重要影响的细节,这就需要我们全面熟悉案件材料,届时即便我们没有主动汇报,合伙人一般也会关注到这些细节问题,此时只要我们能够及时回应,就不会影响团队对于案件的评估结果。最后,案件汇报本身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汇报结束后我们要及时进行复盘,总结教训、积累经验,从而逐渐提高我们对案件的敏感度。

(三)生动流畅,互动交流

在汇报的过程中应当时刻关注合伙人及团队成员的反馈,根据他们的反应决定汇报节奏,总体上语速需要适中,并善用停顿,制造“逻辑缓冲”,吸引听众的注意力。

需要提醒的是,囿于法律行业自身的专业性,刚刚毕业或者仍在读书的法学生在案件汇报时往往习惯使用法律术语以及书面化的表达方式,例如“因此”“其”“遂”“彼时”。而过分书面化的表达势必会增加聆听成本,这也是新人律师汇报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

对此,我的建议是除去专业术语外,我们要学会采用口头表达的方式。汇报案件就像“讲故事”,讲故事的时候我们肯定会用一些简单、生动的表达方式,而不是像写文章一样追求专业、书面化。举例而言,前述提及的书面用语完全可以换成“所以”“他”“就”“当时”;再如,“甲向乙给付了3000万元用以归还借款”也可以用“甲还了乙3000万”来代替,诸如此类。总之,适当地采用口头式的表达,对听众较为友好。


案件汇报前的准备工作

(一)制作大事记和可视化图表

案件大事记和可视化图表是案件汇报的两大法宝。案件评估阶段的大事记是给自己看的,主要目的是在汇报过程中随时翻看。鉴于案件汇报的准备时间较紧,为提高效率,我们提取案件材料中的日期、事项、主要内容等关键信息即可,形式上不必追求工整、全面,此后待时间充裕后可以再将大事记补充、完善。

与案件大事记相比,可视化图表是给听众看的,用于辅助理解。所以可视化图表的信息一定不能太多,只需呈现重点案件事实、核心法律关系等关键内容,否则在倾听的同时进行文字阅读势必会影响汇报效率。

(二)初步法律检索

案件汇报前,辅庭律师需要结合争议问题检索法规及案例,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倾向性意见,否则只是汇报案件事实,对于案件是否法律可行无法形成结论,也是一次无效的案件汇报。需要说明的是,案件研判阶段的重点仍然是基本事实的整理,对于争议问题一般进行初步检索(以间接检索为主)即可。若在法律检索上耗费大量时间,可能会使得事实方面的准备时间不够充裕,反而会影响汇报效果。

(三)查询背景信息

充分阅读客户提供的案件材料之后,尚有一些书面材料之外的背景信息需要检索。如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上市公司股票、同地段土地及房产的交易价格、历史股权关系等,这些看似无关的信息很可能成为我们了解更深层次的案件背景、把握客户最终诉求、理解当事人行为动机的关键,甚至成为说服法官的重要依据。例如,某案件表面上看是房地产公司之间的股权纠纷,但实际上各方争议的是标的公司持有的土地,此时土地的价格变化趋势很可能就是各方进行交易而后又引发争议的关键背景信息,如果我们只是停留在纸质材料呈现的表面事实,而未探寻更深层次的背景情况,则案件汇报很可能无法达到理想效果。

对此,我的建议是:阅看材料的同时可以将产生的疑惑全部记录下来,待阅看完材料后再就尚未找到答案的问题进行专门检索,尽可能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相关信息。举例说明,甲为乙的债务提供了担保,但从材料尚无法识别出甲担保的行为动机,此时就需要检索甲、乙的股权关系、涉诉关系,以确定两者是否系股权控制关系、合作关系或者其他特殊联系,此项事实对于相对方的注意义务、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可能会产生影响。

此外,尤为需要提醒的是,对于跨专业的诉讼案件(例如医疗行业、矿业行业)中出现的专属词汇我们也要进行检索,对该领域的专业概念、运作模式有一定了解。例如某合同纠纷出现了“两部制电价”的概念,若我们对其没有足够了解,则案件汇报势必会让人觉得突兀又生涩。

(四)对自己说一遍

一切准备完成之后,对于重大的案件,要取得最佳的汇报效果,可以在正式汇报前对自己再说一遍。必要时还可以录音,听取自己的汇报效果,及时地调整结构、雕琢措辞。

对于新人律师而言,模拟演练尤为重要,除汇报内容方面的精裁细剪之外,更重要的作用是能提前适应、建立信心,以在正式汇报时取得最佳效果。


案件汇报的一般套路

(一)概括案件类型

首先,简要概括案由、争议焦点、案件标的额、当事人法律地位、案件阶段、管辖等基本信息,使合伙人对案件概况有所了解,以便在后续倾听中有针对性地摄取关键信息。新人律师常犯的一个错误是准备很充分,但在讲述的时候进入正题太快,往往合伙人还不知道是什么类型的案件就被带到了故事情景里,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只能通过不断提问的方式来还原基本事实。正确的汇报方式应该是像“说故事”一样,先概括故事类型,再将故事娓娓道来,起承转合,逐渐引导听众进入到故事情节里。

举例而言,对于一则股权回购纠纷,可以一开始就作下述陈述:“本案为一起由股权回购引起的纠纷,争议焦点是回购条件是否实现,标的额是XX元,我方是再审申请人回购义务方A公司,对方是被申请人B公司,目前本案已经XX法院一审、XX法院二审,现需要向XX法院申请再审”。

(二)陈述事实框架

在介绍案件类型后,接下来需要勾勒出事实的基本框架。通常而言,可以将主要事实大体上按照时间顺序进行陈述。

对于合同纠纷而言,一般可以按照合同核心条款——合同履行情况——违约事实——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及纠纷发生后的往来函件的顺序讲述。对于侵权纠纷而言,可以按照侵权事实——双方过错情形——侵权发生后往来函件的顺序讲述。

对于案情相互交杂的复杂案件,如果完全按照时间顺序讲述可能会导致内容前后不连贯,此时可以在概括基本案情后分焦点讲述事实框架,之后再填充事实细节,也即大家常说的“先画骨,再画皮”。

(三)填充细节背景

事实框架搭建之后,此时可以补充介绍与案件相关的细节内容及此前查询到的必要背景信息,以供合伙人更为全面地掌握案件情况。此外,由于辅庭律师的办案经验不足,介绍过程中难免会遗漏一些重要细节。此时合伙人一般都会进行追问,这就要求我们在汇报前对案件材料非常熟悉,同时还需要提前检索并掌握相关背景信息,以尽可能避免无法回答的情况发生。

(四)梳理争议焦点及处理结果

案件事实陈述完毕后,接下来需要梳理本案的争议焦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抗辩理由及法院/仲裁机构的处理结果。对于争议焦点,需要区分不同审理阶段,重点关注当前阶段的争议,常见的争议焦点包括法律关系性质、合同/决议效力、合同条款理解、违约/侵权行为及其原因、给付款项数额、损失认定/违约金计算等。对于法院/仲裁机构的处理结果,需要述明主要理由和法律依据等,如果诉讼案件存在改判的情况,还需要强调法院改判的主要原因。

(五)介绍当事人诉求并提出倾向意见

在介绍原审处理结果后,需要述明当事人找我们的诉求。例如:当事人的第一诉求和第二诉求分别是什么;实体目标是什么,是要求现金赔偿还是实物赔偿,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程序目标是什么,是财产保全、诉讼追偿还是以打促谈等。

最后,针对当事人的诉求和原审的处理结果,表达我们的倾向性意见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的主流观点等,以对合伙人提供参考。


余语

(一)时刻站在听众的角度

任何表达技巧都服务于听众快速理解这一核心目的。每一次案件汇报要达到理想效果,我们都要时刻提醒自己站在听众的角度,反思自己讲述的过程是否层次清晰、表达凝练、生动流畅,是否会产生疑惑;如果有,是什么原因导致,能否通过调整汇报内容来化解。只有站在听众的视角汇报案件,才有可能取得良好的汇报效果。

(二)适应不同的汇报场景

案件汇报的适用情形并不限于团队内部评估案件的情形,而是可能发生在各类听众、不同场合下。因此,在熟悉前述一般套路之后,我们还需要学会给不同受众(主要是客户和法官)汇报案件。即便对同一主体汇报案件,不同阶段和背景下,我们的叙述结构和表述方式也应当作出相应调整,因事制宜。

就不同受众而言,对于客户,汇报重点在于理清案件思路、提示案件风险及应对方案,同时,在发表办案团队对于案件走势的预判意见时也要注意客户预期管理,避免使用过于绝对化的表述使客户产生误解。对于法官,鉴于法官事务繁忙,无论是当面沟通或是电话沟通,我们的首要目标都是在最短的时间内高度凝练地表达出我们的意见,切勿冗长。

就具体情形而言,若案件汇报聚焦于某些具体专业问题,则汇报的重点在于引导听众理解,此时需要我们有层次地深入具体问题,如某一专业领域的问题过于艰深,我们也可以举一些形象的例子来辅助听众理解。若聚焦于案件整体走势,此时的汇报重点不在于具体问题,而是我们对于案件的宏观把控,此时一般可以按照“目前态势——主要风险——应对思路——结果预判”的思路汇报案件。

举例说明,对某一申请再审案件,在客户领导参加的场合,我们可以按照下述方式汇报案件,“本案处在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的阶段,经过反复申请,目前法院已经举行了听证程序。我们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第一……第二……下一步我们的应对思路是:第一……第二……再审申请阶段可能的裁判结果包括最高院提审、指令再审、驳回再审申请等,提审或指令再审后法院可能会直接改判,如果案件基本事实仍未查清(例如需要重新鉴定),则也有可能会发回重审。从听证效果来看,我们认为再审申请阶段较有可能的结果是指令原二审法院再审,届时法院将会按照二审程序重新审理本案。为此,我们需要贵司在以下方面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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