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书10本 | 我总是在余额充足时设想我的透支
10月书10本:
我总是在余额充足时
设想我的透支
10
《花园的欢沁:经典文学选集》
/ (英)克里斯汀娜·哈德曼特 编
刘云雁 颜益鸣 译
“耕种自己的花园”,这是一句古老的西谚。园丁的美德和花园的价值,总是不乏有文化的人去叙写。本书是从众多文本中选出的与花园有关的文字的荟集,摘录两则较好看的。1807年简·奥斯丁给姐姐的信中说新居里的花园:“园丁收拾出花坛边空地栽种红醋栗和灯笼果,还给覆盆子腾了块地方……妈妈渐渐习惯了木栏杆,我觉得多围一段比较好……你的桑树还没死,但是估计养不活。”
1597年弗朗西斯·培根构思他计划要建造的花园:“我喜欢宽敞的小径;也可以沿着围墙铺些砖石小道……喷泉优美而休闲;但池塘会毁了一切,塘里全是苍蝇和青蛙。……花园的第三部分是荒野,希望圈起来尽量保持自然的状态……”
09
《人类进化史》
(英)/ 加亚·文斯 著贾青青 等译
大爆炸、光合作用、恐龙的灭绝、气候变化、早期灵长类祖先在非洲大草原上的生活……加亚·文斯在本书的一开头就把一些史诗般的事实放在一起讲了出来。这本书出来后,那个挂着“人是怎么走到今天的”的牌子的书架又拥挤了一点。
任何一本这类书,都要解释一番人类相比生物学近邻上的优长,而要点其实大同小异,总是少不了对合作、交流、同理心、语言等等的强调。此书强调了一个“超”字(原书名就是transcendence——“超越”),文斯认为人类的合作是“超合作”,人类组成的有机体是“超级有机体”。
有心人不妨把贾雷德·戴蒙德、斯蒂芬·平克、比尔·布莱森以及尤瓦尔·赫拉利的书和文斯的书做个比较,前四位都写出了自己版本的“人类史”,也都畅销至今,相比之下,文斯此书似乎更注重强调对一些模糊的东西——如“美”和“时间”——的探究,这恐怕也是这类书今后出新的方向。而在写到别人都写过的题目的时候,她也尽量不炒冷饭。像是在非常好的“故事”一章里,她就通过澳大利亚原住民讲故事的习俗,解释了大脑如何利用故事组织信息,使得它们令人听后难忘。
结论性的内容,不出意外地处理得没什么新意,因为任何一个这类学者都无法轻易地表露出乐观或悲观:人类很厉害,厉害到可以主宰关于自己的历史的叙述了,厉害到可以规划未来,并且似乎准备好承担未来的一切后果了。科普学者还能指望那些野心勃勃的科技资本家听得进他们的警告不成?文斯只能做些这样的总结:"更聪明的人往往孩子更少;也许智力正在基因库中被稀释"。
08
《陀思妥耶夫斯基(第五卷)》
/ (美)约瑟夫·弗兰克 著
戴大洪 译
弗兰克给陀翁写的超级传记,中译本至此出齐。本卷中,陀翁步入他最为丰产的晚期,虽然病痛缠身,但还是完成了《卡拉马佐夫兄弟》;他有了对他忠心耿耿的妻子,有了自己的房子,他还在1880年6月来到莫斯科,参加了普希金塑像落成典礼,在那里发表的演讲受到到场者的欢呼,从而个人名誉达到巅峰。
但是将一天一天掰碎了看,他的日子仍是混乱而艰难的。为了书稿出版、文章发表,为了争取稿费,为了回应别人的质疑,为了对付求于己的各种人,他每天都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活着。因为害怕门铃被陌生人摁响,他在自己好不容易安下的南方的家中睡不好觉。在陀翁这里,成名带来了实打实的烦恼。希望在弗兰克择出来讲的那些七七八八的事情之外的时光里,陀翁是相对安宁地度过的。
07
《温诺格兰的街头摄影哲学》
/(英)杰夫·戴尔 著
金续 译
评论摄影,有时是一件非常怪异的事情。摄影是瞬间的事(哪怕摄影师为此等待很久),写作却常常诉诸于不断延长(哪怕词句已经十分精简)。在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类描述:“左边男人身上满是亮眼的圆点:右边,是个摇晃的庞然大物吗?这位女士的衫裤套装上布满了犬牙花纹。他们中间是人行道上的六角砖石……”这时,你必须出于对作者戴尔的信任而继续读下去。
戴尔的写作是很有功力的,他知道如何让静态的符号活起来,而在书中那些本来就很有动感的画面前,他的文字又能做点什么。针对一幅以电话亭为中心的照片,他提醒读者注意其中的路人,他们似乎正在留意摄影师,“衣领敞开、穿着深色西装外套的那位正赞许地看着他。”另一位“的回眸带着不屑的好奇心”。这当然只是“脑补”,可是见微知著的本领就是从一边看图,一边脑补着说话练出来的。
在一张表现游行的照片里,戴尔看到“本该是一场盛大的庆祝,最后却演变成行走的噩梦”,因为就连路边的垃圾桶都可能变成炸弹。这里就包含了戴尔的个人体验了。无论哪一种评论,当达到最好的境界时都会带有自传色彩。
06
《最后来的是乌鸦》
/(意大利)伊塔洛·卡尔维诺 著
马小漠 译
在这本1954年初版的短故事集里,可以看到像犯罪、监狱、囚犯、法庭,以及士兵、打猎、打仗这样一些血腥味较重的主题,这是一个作家早期写作的常见特点,即希望读起来感觉“浓”一些,剧烈一些。不过另一方面,像是《一个下午,亚当》这样的故事,反映了卡尔维诺有着严肃写作的自觉,希望用一个小故事来囊括整个人类的境遇。
成熟期的卡尔维诺,读起来像一块淡味黄油,不激烈但富于精确的余味。以此来回看他的早期作品,那种“浓”感似乎是走向“淡”之前的各种尝试。他的文笔善于从精简中表现微妙,在欢快中暗示严峻的时刻,下笔颇显得举重若轻。像是《在酒店里等死》里描绘的酒店里的囚犯挤在窗前看自己家属的场景,《雷区》里描绘的布雷的场景,还有《蜂房之屋》里,对家畜的评论——“我恨所有的家畜,恨他们装作能懂人类的样子……我只能受得了山羊,因为它们既不给予信任,也不索取信任”——都证明了故事的作者绝非凡类。
05
《细雨》
/(西班牙)路易斯·兰德罗 著
欧阳石晓 译
篇幅不长,有着各种流利的视角转换;一种或许可称为西班牙式的缓流般的抒情拉长了故事本身。在平缓的语流中,作者兰德罗清透地讲出了每个人的过往和现在,他们和其他人之间的或显或隐的关系。书中的一个人,加夫列尔,有着哲学天分,用那种“一方面让他充满焦虑、同时也私底下带给他慰藉和欢乐”的哲学,保护自己度过了危险的青春期,却也因此挫伤了不能像自己一样想问题的他人;而另一个人物安德烈娅,在遭遇情变之后遽然收窄了生命之路,只想要去做修女。兰德罗的故事讲述的只是那些自然而然就发生了的困境,正因此才让人不能释手。
04
《不要温顺地走进那个良宵:狄兰·托马斯诗合集1934-1962》
/(英)狄兰·托马斯 著
海岸 译
越是对人生从不怀疑、对自己在世上的价值从不怀疑的人,越是放声谈论死亡。这就是狄兰·托马斯。这本新版的托马斯诗集值得反复读,因为其中不仅有诗句,还有译者在二十多年里不断向托马斯汲取力量的深重印记。
托马斯的作品有一种被称为“进程诗学”的解读方式,这是托马斯去世了十五年后才有人总结出来的。实际上,它就是上世纪一二十年代非常风靡的柏格森哲学的一种回响。柏格森的“生命绵延论”,讲求对生命做一种直观的认识,感受其为不绝如缕的过程,这影响到了像萧伯纳这样的一流剧作家,创作出像《人与超人》这样的代表性剧作。而来到托马斯这里,生命的绵延力把死亡的另一头也给掀动了:搅动湖水的手也搅动了水底的沙,枯萎树根的力直接枯萎了人的年华——从而带上了巨大的悲怆感。
托马斯的力量,来源于以青春的豪情言说生死残酷的真相,换句话讲,在按常理还有充足余额的阶段就在描绘严重透支后的景象。他的早熟,一种执着地捍卫大男孩本色的早熟,促使他不断地将诗中描绘的实景、实物、真实的个人体验超现实化,在一种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加强的紧迫感之下,他真实的生命历程终于迎头赶上了他以强音咏叹过的个人的结局。读他的诗,始终是一门不会嫌晚的功课。
03
《十一种心碎:痛苦的故事形态学分析》
/(美)莱斯莉·贾米森 著
屈啸宇 译
说这本书出色,一个证明就是它的无法定义,它包含了大量的自传和“她传”,而每一种“传”的私人化的一面,都会被迅捷而尖锐地解析成关乎所有人的问题。作者贾米森对于痛苦,以及导致痛苦的最大因素之一——暴力——有着不寻常的领悟,而这领悟又源于一种在日常生活里时时磨砺敏感、时时提出问题的习惯。
例如,看到电视里“本节目所含内容与言语可能令部分观众感到不适”的声明,她说,“这种保证就像一辆救护车、一道伤疤,或者一条因为事故封闭的高速公路,你会意识到自己将看到什么”;当看到电视里的真人谈论自己的遭遇时,她不仅想到:什么是真实的痛苦,什么又是煽情催泪?而且引用了昆德拉的“两道眼泪论”,道出了人的“自我感动”的真相;但还不止于此,她再度发问:那么,我们抵抗自己的多愁善感,把自己塑造成真正的洞察一切的人,这岂不是另一种模式的自我标榜?
02
《逆时针旅行》
/(英)迈克尔·弗雷恩 著
陈薇薇 译
记者写东西,总是受到篇幅和发表的限制,无法写出自己的全部见闻、认识和全部思考。然而出色的记者,在相对较小的篇幅里即便施展不开,却也足以写出最值得读的东西。
在这本书中,迈克尔·弗雷恩的每个句子都是钻研性的:每篇文章都讲了他对一个国家或城市的短期访问,但因为这种钻研性,你会觉得他了解了这里的一切,或者正稳健而愉悦地走在了解一切的道路上。例如在此书中“近距离看日本”一篇中,你会读到这样的句子:“每次移动时,我都得考虑下自己的头和脚。”“我学会了在使用牙签时用另一只手遮挡,还学会了去公共澡堂洗澡,用很小一块毛巾遮住私处,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一旦钻研,就不会缺少“我”,但一个钻研的“我”并不会曲解被钻研的对象本身,反而为之增色。弗雷恩聪明地把那些只需说明、不能体验的信息交给他人来叙说,让游记生动如画,同时将自己的经验变成一面彻底的、所以往往不舒适的镜子,用它来反射外物。在一篇访苏文中,他用两句很私人的话,将读者对1973年的莫斯科的兴趣直接拉满:“走在街上,人们会过来问我要美元、英镑、泡泡糖和气体打火机,但这回,他们没有问我要衣服……我是视线范围内穿得最寒酸的人。”
01
《未来学大会》
/(波兰)斯坦尼斯瓦夫·莱姆 著
许东华 译
在《三体》似乎成为科幻小说的代名词的年代,多读读斯坦尼斯瓦夫·莱姆的书是有必要的,否则的话,你会觉得只要建立一个特别的世界观,再把它植进一段架空了的历史里,就可以在其中编出一个故事,读来自洽,即为佳作。
莱姆则完全不会给你这样的感觉。在这本1971年问世的小说里,故事不仅不是一个“闭环管理”的游戏,相反,它的字句都在设法回应它所问世的那个历史时空;莱姆是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对于冷战进入白热化的时期国际上的各种政治博弈,都有个人的、常常是充满鄙视的看法,同时,社会主义时代的波兰,本来就盛产一类独特的干涩的幽默,它也同样表露在了此书之中。
对科技操纵人类行为的力量,对一种被科学实验广为渗透的日常生活的激烈嘲讽,是这本科幻书最突出的地方之一。我们会观察到一个从未过时的情况:科技的肆行无忌是跟政治暴力直接相关的。例如,在旅馆里,主人公喝了水龙头的水,发现自己脸部扭曲,立即怀疑起水被人做了手脚,然后会想到上一期《今日科学》(“毕竟我是所有重要科学刊物的长期订阅户”)里的一篇文章讲了“新的精神类药物”。再比如,警察在驱赶暴民时用上了一种新型的、能改变人的精神状态的催泪弹:暴民们不仅没有散开,反而围绕着团团白烟唱起了赞美诗。
莱姆的作品是极为开放而大气的,他绝不满足于各种政治影射;他的字句像通往方方面面的管道,时而讲述某个社会现象,时而反映人类不变的心灵和情感规律,单独来看都张力十足。对比读这样的书,再读《三体》不过是一场嚼蜡,当作者自己的一套观念和情节都浮出水面,其文字就可以废弃,如同空的快递箱,或是包着松花蛋的稻谷壳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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