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飞劳动法 | 非全日制,需支付加班费吗?

蔡飞 飞劳动法 2019-05-15

 ▲我们只发原创,本号所有论文均为蔡飞律师原创,点击蓝字,关注原创!探讨交流及其他联系可发邮件cf@kingpound.com。


因为非全日制的用工规则是每周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该小时数,则实质上已不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所以其实严格上来说,并不存在加班费一说,所以本文的正确题目,或者命名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安排非全日制员工上班,是否需按加班标准计付工资?》更合理些。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从该规定上来看,基于法定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那么超过24小时的,已不属于非全日制,所以不存在平时加班的说法也不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的计付标准问题,本文无需对此进行探讨。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72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二、非全日制,休息日工作是否需按加班标准支付工资?

法律上无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无需按加班标准支付工资,理由如下: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上述第六十八条规定,也即只要是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即可,并没有说明周末需按周末加班的模式计付工资。

(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也即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而非全日制的情形下,只要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即可,但并没有规定每天的具体工作时间,因此无法区别加班与正常上班,也不能区别工作日与休息日,自然也无法区别工作时间与补休时间。

(三)非全日制用工是全日制用工的补充,其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用工灵活性,也为一些想短期、短时长就业的劳动者提供就业的机会,如休息日上班需按加班工资标准支付,影响其设立的目的。

从司法实践上来看,现生效的大量裁判案例,基本上也是持该观点。

三、非全日制,法定节假日工作需按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标准计付工资吗?

此于法律上也无明确的规定,我们看一下各地的规定:

(一)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若干规定》【深劳社〔2007) 61号,已于2012年失效】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八条第二、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不执行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休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休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调整和公布。

(三)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加强我省非全日制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劳社发[2003]147号】三、关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工资支付问题(三)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法定节日期间工作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3倍。

从上述三规定上来看,深圳市规定需按加班费的标准支付工资,北京市规定无需按加班费的标准支付工资,但规定了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而湖南则规定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三倍。

四、我们的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以及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该规则中,并没有对支付的对象作出限制性的规定,更没有将不定时工作制的情形排除在外,因此,在地方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即便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仍需按法定节假日的标准计付工资。

小贴士

1.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应该约定什么内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三项)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2. 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享受年休假吗?

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但我们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粤劳社发[2009]7号 )第十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职工不享受年休假

3.需要提醒的是,非全日制计酬,一般是以小时为标准计酬,如果约定按星期或按15天等方式计酬,则可能会否认非全日制的合同性质。



附:往期原创

飞劳动法 | 2017年,关注度最高的十个劳动法问题


劳动合同订立类

员工入职时单位该做的工作,这里全有了
从省检抗诉无果看,怎样才需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附指引)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之—员工入职时应提供的资料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能马虎了事
劳动合同自动延续的八种情形下,是否需签订劳动合同
被迫变换用人单位,合同签订次数累计吗?
老板你错了之招聘篇


劳动合同约定类

关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十二个典型错误
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没效,但也不要以为没用
八条让老板杀鸡不成蚀把米的用工规定
飞劳动法丨如何拟定最完整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需要可获取协议文本)
飞劳动法丨五个看似专业但极坑老板的劳动合同条款,贵司合同里有没有?

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几个典型错误及案例

飞劳动法|试用期怎么约定最准确?很多人都错了!



劳动合同的履行类

飞劳动法|十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告知方式
哪些情形下可调整岗位?史上最齐总结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后,劳动者坚持在原岗位上班是否构成旷工
有诊断证明,单位就一定要批病假吗?
五步走,开除泡病假员工
怎样才可以以不胜任工作及经营需要为由降职降薪?让我们从各种案例中找出结论
职工患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企业是否需终生负责(退职待遇)?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飞劳动法丨员工身患重病,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资深HR也会犯的非典型错误
劳动合同期满,这五个问题必须了解
员工打人被拘留,单位又明确此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法吗?
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别想当然!
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吗?这问题复杂了!
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有无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别想当然!
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真的可以随时离职吗?
裁判部门不应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诉请进行调处
女员工因穿着太开放被开除,合法吗?(小编:没天理啦)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该做的工作,全在这里了
当员工向你辞职时,你得让他们这样写辞职申请书/通知书
深度:为什么在企业并购及股权转让中,劳资双方均无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
飞行员辞职,要赔多少?(裁判结果好乱)
民办学校教师的辞职权,我来好好理一理


经济补偿金

飞劳动法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十二种情形
飞劳动法丨工伤职工自动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判决书缺乏说服力,我们来补充)?
飞劳动法|现在起,经济补偿金计算发生重大变化!
主动辞职还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所有情形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的标准和关系,这里全有了
又一逆天终审:60岁后以单位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离职,获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的认定类

飞劳动法|风向变不了,广东法院一般不会判决超退休年龄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
内退、网约车、送水工…这十一类特殊人员是否有劳动关系?
出租车司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工资如何认定?
挂靠经营的员工与被挂靠单位之间的关系认定
林丹讨薪相应依据及生效案例/也论运动员与俱乐部关系
挂靠车司机与汽车公司间的关系定性,全在这里了/附再审案例
实习学生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
农民工与违法发包方关系定性的规定,全在这里了
关于劳动关系确认,除了三要素,还有十要点


工资待遇类

飞劳动法丨六个锦囊,破解未签订劳动二倍工资请求
飞劳动法|用人单位可以强行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吗?告诉你五理由!
处理年休假争议,可不要犯低级错误了
大小周工作,是否需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不能获得支持的原因(附经典案例),这里全有了
未签订劳动合同中,六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的情形
试述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认识误区
再论二倍工资时效--相应争论的一并回应
员工生病,工资怎么发放/依据冲突怎么办?
“追缴住房公积金系列”之—维权程序
“追缴住房公积金系列”之— 约定效力
“追缴住房公积金系列”之—追缴时效
“追缴住房公积金系列”之 — 缴费金额
企业年金,一文扫尽要点
飞劳动法|过年七天加班费怎么算?别以为就一定要给加班费!
飞劳动法|与春节有关,五种损害农民工工资权益的情形


女职工类

飞劳动法丨强行辞退怀孕女职工,赔偿项目比你想象多得多
飞劳动法|否认怀孕事实入职,可以开除她吗?
在广东生孩子,得按这九个准则发放工资待遇(生育津贴)
不要再错过了,女性没工作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多少人错过了)
其实我怀孕了,辞职通知是开玩笑的啦
女职工“三期”待遇要点汇总表及说明(广东)
【原创】女职工50还是55退休(一审与二审又不同)?
即使是三期女工,只要派遣协议期满,用工单位一样可以退回,你敢相信吗?
员工违反计划生育,真的能开除吗?
谁为女职工80日的生育奖励假买单,多数人都错了
飞劳动法丨违反了计划生育就开除?等着赔钱吧!


工伤等社保类

飞劳动法|工伤死亡赔偿分配的八个典型错误|其他类型也可参照
三种典型的交通事故中,工伤的认定及赔付规定
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是还需要支付吗?(限广东,其他地方可飘过)
女出租车司机撞死暴走老人,竟然是这样赔偿的!
工伤法定该赔的钱赔了,该签的协议也签了,为啥还要再赔?
详尽:七大类特殊工伤认定汇总

将业务外包了,竟然还要承担工伤责任!

飞劳动法|员工声明不缴纳社保,引发的经济补偿及社保待遇损失争议如何裁判?

飞劳动法|最常见:社保不缴纳、不足额或不按时缴纳、错误缴纳而发生的争议如何裁判?
飞劳动法|追缴社保是否适用2年时效?几个不同的裁判及规则说明
飞劳动法|发生工伤后,最大限度保障权益的十个提示 


劳务派遣类

天啊,法官助理是劳务派遣工
连省检都搞错而抗诉,看劳务派遣的几个常见错误


竞业限制类

未约定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是否有效(单效或双效)?
堵住协议的这些漏洞,竞业限制约定才算完整
劳动合同期内约定竞业限制白捡好处,HR不可不懂
在职期间就给竞业限制补偿,白给了
你可能知道知道竞业限制的证据,但不会这么齐
裁判部门能否调整竞业限制过高的违约金?

单位无理不付经济补偿,员工竟然还需赔偿高额的竞业限制违约金(附案例)?


劳动法规解读类

解读广东最新的劳动争议处理标准,超级有用的提示不可错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最新修改,几个不可不知的重大影响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解读之——工会职责
评北京高院最新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解答的规定,折射劳动争议的一些典型困局

最高院,你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不妥!


诉讼仲裁类

劳动仲裁中,涉程序的几个疑惑问题
确认劳动关系的时效争议太大,一裁两审竟都不同
关于送达,再审开庭审理都输了,看了你可能出冷汗
专业法官的一份判决书,为什么这么多低级错误?
我找了无数的案例,就是为了求证劳动争议中,一审增加的什么请求可以受理
必看!真实案例,如何犯上劳动仲裁请求最严重的错误
即使资深的劳动法律师,也应知道的六个避免职业风险必问问题
作为菜鸟代理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要了解的六个基本问题
劳动仲裁终局制度的五大缺陷
已撤回申请,又以同一事由再申请,还可以吗?不可以吗?
劳动争议中,分支机构如何承担责任?

飞劳动法|与泡病假斗之—打赢泡病假官司


其他类

浙江省中医院爱滋病一案,从劳动法角度看医生责任
一分钟看懂一张图,明白如何避免股权激励的最常见错误
两分钟,读懂股权激励的对象
广州中院,你这个判决太任性了/又一逆天判决
从二审改判一审,二审又被撤销看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定性障碍
劳动法律立法中,几个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常识性错误
论律师咨询同行的正确打开方式
达康书记你搞错了,下岗位安置费不是由政府给,更不是由蔡成功给!「人民的名义」

飞劳动法丨上海携程亲子园虐待幼儿,单位如何向员工追责

飞劳动法 | 非全日制,每周工作七天是否合法?



关于飞劳动法

作者简介——蔡飞律师

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入围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律专业部部长

广东省律协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特约律师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团等



原创声明

本文为原创,如其他公众号或其他媒体需要转载的,务必保留原文本意,并标注出自“飞劳动法”、本文作者为“蔡飞”,否则视为侵权,本人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识别图中二维码,可关注这一坚持只发自己原创的公众号!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