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协定 | G7贸易部长的数字贸易原则(全文翻译)
译者按:
本篇文章关于2021年10月公布的G7贸易部长的数字贸易原则(G7 Trade Ministers' Digital Trade Principles)。
开放的数字市场
我们,七国集团贸易部长,一致支持开放的数字市场,反对数字保护主义和数字独裁主义。数字和电信市场应该是竞争性的、透明的、公平的,并向国际贸易和投资开放的。
数字贸易——以及更广泛的国际贸易——必须为我们的人民服务。它应该被用来支持就业,提高生活水平,并满足工人、创新者和消费者的需求。
数字贸易应支持创业精神,并赋予各种企业参与全球经济的权力,特别是女性企业家和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
作为一个繁荣和创新的数字经济的基石,互联网必须是开放、自由和安全的。
根据世贸组织关于暂停征收电子传输关税的规定,电子传输——包括传输的内容——应免于征收关税。我们支持永久禁止这种关税。
数据自由流动与信任
为了利用数字经济的机会并支持商品和服务的贸易,数据应该能够在信任的情况下自由地跨境流动,包括个人和企业的信任。
我们对数据本地化要求被用于保护主义和歧视性目的,以及破坏开放社会和民主价值(包括言论自由)的情况表示关切。
我们应该解决跨境数据流动的不合理障碍,同时继续解决隐私、数据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等问题。
个人数据必须受到可执行的高标准的保护,包括当它被跨境传输时。我们认识到在数据管理和数据保护方面加强合作的重要性,并确定克服分歧的机会。我们将合作探索我们监管方法的共同点,并促进七国集团成员之间的互操作性。
非个人数据应受益于保护,包括作为知识产权的所有适用保护,如保护商业秘密。
就政府可信地获取私营部门持有的个人数据的共同原则达成共识,将有助于提供透明度和法律确定性。它将支持商业实体在各管辖区之间的数据转移,并带来积极的经济和社会影响。我们支持经合组织制定这些原则的工作,认识到合法访问对保护公民和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开放的政府数据可以在数字贸易中发挥重要作用。在适当情况下,公共部门的数据集应以匿名、开放、可互操作和可访问的形式发布。
对工人、消费者和企业的保障措施
必须为直接从事或支持数字贸易的工人提供劳动保护,提供体面的工作条件。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得到高水平的保护。
企业必须有一个安全的数字贸易环境,拥有最高标准的网络安全和抵御非法或恶意活动的能力。
为确保消费者和企业能够从数字创新中获益,政府应保持有效和平衡的知识产权框架,并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不应要求或胁迫企业转让技术或提供源代码或加密密钥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同时,政府必须保留足够的灵活性来追求合法的监管目标,包括健康和安全。
数字贸易系统
为了减少繁文缛节,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行贸易,政府和行业应推动贸易相关文件的数字化。这包括通过解决法律、技术和商业障碍来实现纸质程序的数字化。
如果政府使用数字系统来处理进口、出口和过境货物,这些系统应促进货物在整个供应链中的流动。
应开发单一贸易窗口,以简化利益相关者与边境机构的互动。各国政府应努力围绕共同的标准来开发这些窗口,将互操作性作为一个关键目标,并符合世界海关组织的最佳实践建议。
公平和包容的全球治理
数字贸易的共同规则应在世界贸易组织中达成并得到维护。这些规则应有利于发展中经济体的工人、消费者和企业,以及发达经济体的工人、消费者和企业,同时保障每个国家为合法的公共政策目标进行监管的权利。
为了以包容性的方式推动增长,应加强努力,解决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的数字鸿沟,同时考虑到低收入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具体需求。
管理数字贸易的规则应面向未来,并对创新和新兴技术作出反应,以便工人、消费者和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其潜力。为协助这一进程,政府应审查证据和分析,包括来自经合组织的证据和分析,以帮助解决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
信息和通信技术国际标准的制定应符合世贸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的六项原则,即透明度、公开性、公正性和共识性、有效性和相关性、一致性和发展层面。这种标准必须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支持数字时代的开放、自由和公平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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