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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委员会发布:人工智能法律框架的可能要素(中文翻译)
编者按
2021年,全球范围内对于人工智能的监管已经开始从理论探讨走向实际的立法和执法阶段,标志性的事件就是欧盟提出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制定人工智能统一规则(《人工智能法》)和修正某些欧盟立法的条例》的提案,以及我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关于人工智能安全和监管,本公号发布过以下文章: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今年2月提出的一份文件。著名的108号公约就出自该委员会。
域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权威文件,DPO社群的全文翻译:
DPO线下沙龙的实录见:
关于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文章包括:
业务场景中的数据跨境流动的文章如下: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一):基本制度介绍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二):国际性的第214节授权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三):建立外国参与安全审查的行政令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四):FCC对中国企业的陈述理由令
关于健康医疗数据方面的文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