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NIST《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初稿-中译文
编者按
2021年,全球范围内对于人工智能的监管已经开始从理论探讨走向实际的立法和执法阶段,标志性的事件就是欧盟提出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制定人工智能统一规则(《人工智能法》)和修正某些欧盟立法的条例》的提案,以及我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关于人工智能安全和监管,本公号发布过以下文章: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美国NIST的《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初稿的中译文。
域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权威文件,DPO社群的全文翻译:
DPO线下沙龙的实录见:
关于美国出口管制制度,本公号发表过系列文章:
供应链安全文章: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系列文章
关于数据与竞争政策的翻译和分析:
健康医疗大数据系列文章:
网联汽车数据和自动驾驶的系列文章:
网络空间的国际法适用问题系列文章:
关于保护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的相关文章包括: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系列文章:
《数据安全法》的相关文章包括:
关于数据执法跨境调取的相关文章:
赴美上市的网络、数据安全方面的两国监管乃至冲突方:
个性化广告或行为定向广告(behavioral
targeting
advertising)系列的文章:
第29条工作组/EDPB关于GDPR的指导意见的翻译:
关于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文章包括:
关于数据要素治理的相关文章包括:
地缘政治与跨国科技公司运营之间的互动影响:
人脸识别系列文章:
内容安全方面的文章如下:
关于中美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审查机制的文章: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一):基本制度介绍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二):国际性的第214节授权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三):建立外国参与安全审查的行政令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四):FCC对中国企业的陈述理由令
地缘政治与跨国科技公司运营之间的互动影响:
关于数据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重大案例:
关于欧盟技术主权相关举措的翻译和分析:
围绕着TIKTOK和WECHAT的总统令,本公号发表了以下文章:
关于个人数据和域外国家安全审查之间的关系,见:
关于健康医疗数据方面的文章有:
关于人工智能安全和监管,本公号发布过以下文章:
数据和技术方面中国际经贸协定和国内规制的兼容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