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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背后的核心技术【好文转载】

James Pei 网安寻路人 2023-04-03

编者按

关于LLMs(大型语言模型)的风险和监管,本公号发布过以下文章:

  1. ChatGPT是网络上的一个模糊的JPEG文件(外专观点)

  2. ChatGPT是如何劫持民主进程(外专观点)

  3. ChatGPT:欧洲禁止Replika "虚拟伴侣"聊天机器人应用(外媒编译)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从公众号【分布式实验室】那转载的一篇技术性的文章:【找到了一篇介绍ChatGPT核心技术的论文】。公号君觉得是一篇好文,非常有助于我们理解LLMs背后的技术逻辑。



 1 
缘起


输入几个简单的关键词,AI能帮你生成一篇短篇小说甚至是专业论文。作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对话语言模型,最近大火的ChatGPT在邮件撰写、视频脚本、文本翻译、代码编写等任务上强大表现,让埃隆·马斯克都声称感受到了AI的“危险”。

最近大火的ChatGPT的计算逻辑来自于一个算法名字叫Transformer。它来源于2017年的一篇科研论文《Attention is all your need》。本来这篇论文是聚焦在自然语言处理领域,但由于其出色的解释性和计算性能开始广泛地使用在AI各个领域,成为最近几年最流行的AI算法模型,无论是这篇论文还是Transformer模型,都是当今AI科技发展的一个缩影。

这也是我想在这里给大家分析这篇文章的核心要点和主要创新的初衷。

但我非AI(数学,计算机)专业,只是梳理并分享自己学习的体会和思考,与大家一起讨论,欢迎各位多提宝贵意见;所述并不专业,各位大牛可以绕行。

从Transformer提出到“大规模预训练模型”GPT(Generative Pre-Training)的诞生,再到GPT2的迭代标志Open AI成为营利性公司,以及GPT3和ChatGPT的“出圈”;再看产业界,第四范式涉及到多个重要领域比如生物医疗,智能制造纷纷有以Transformer落地的技术产生。在这个浪潮下,我的思考是:

一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在智能化领域,我们都将经历“科研、算力、基础架构、工程、数据、解决方案”这个循环的快速迭代;流动性、创新性短期不会稳定下来,而是会越来越强。

我们很难等到科技封装好,把这些知识全部屏蔽掉,再去打磨产品。未来在竞争中获胜的,将是很好地“解决了产品化和科研及工程创新之间平衡”的团队。我们一般理解的研发实际上是工程,但AI的实践科学属性需要团队更好的接纳这种“流动性”。因此对所有从业者或者感兴趣智能化的小伙伴了解全栈知识成了一个刚需。

二是,通过对这篇论文的探讨,可以更直观地理解:在科研端发生了什么,以什么样的速度和节奏发生;哪些是里程碑?是科学界的梅西横空出世,带我们发现真理;哪些是微创新?可能方向明确了,但还有很多空间可以拓展;哪些更像炼金术?仍然在摸索,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或者一直会保持这个状态。

三是,在AI领域,由于技术原因,更多的论文是开源代码的,一方面,促进了更多人参与进来改进迭代;另一方面,科研跟工程实现无缝连接,一篇论文可以拉动从核心代码到平台,到具体应用很大范围的价值扩散。一篇论文很可能就是一个领域,一条赛道,甚至直接驱动业务价值和客户价值的大幅提升。

四是, AI技术发展有很多领域(感知,认知,感知又分图像、语音、文字等,认知也可以分出很多层次),之前这些领域的算法逻辑存在很大差别,Transformer的出现有一定程度上推动各个领域汇聚的迹象,介绍清楚这篇文章,对把握整体,可能有些作用。另外ChatGPT属于现象级应用,大家更有直观感受,未来这类应用的体验提升和更新速度只会更快,理解了其背后的逻辑,更有助于我们把握这个趋势。


 2 
论文介绍


下面步入正题,开始介绍这篇论文,会涉及一些技术细节及公式,可能还需要仔细看一下,相信一旦看进去,你会对AI的理解加深很多。

总体把握

这篇论文的结构非常精炼,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给出测试数据。顶刊文章讲究言简意赅,有描述,有代码,有结果;其中最核心的是以下这张图,作者团队提出Transformer的核心算法结构:


整篇文章就是围绕这张图来进行解释的,由于篇幅所限,我们聚焦在一条主线上:1、文章想解决主要问题是什么;2、如何解决的;3、从文章提出的解决方案作为一个案例来引发整体思考,因此我们将内容简化,主要关注核心部分。


这张图表达的内容如果理解了,那基本上你掌握了这篇论文85%的内容,也是最关键的部分。

《Attention is all your need》在编写时主要是为了考虑NLP任务,是由几个Google的科研人员一起完成的,其中一个背景是Google也在推广自己的并行计算芯片以及AI TensorFlow开发平台。平台主要功能特点是并行计算,这篇文章的算法也是在最大限度的实现并行计算。我们就以一个简单的例子来把这个算法串一遍。

核心内容

需求是我们需要训练一个模型,进行中文到英文翻译。

背景知识:这个需求要把“翻译:我爱你 to I love you”转置成一个y=f(x)问题,x代表中文,y是英文,我们要通过训练得到f(),一旦训练成功f(),就可以实现翻译。大家拼的就是谁的训练方法更准确,更高效,谁的f()更好用。

之前自然语言处理主要的算法叫RNN(循环神经网络),它主要的实现逻辑是每个“字”计算之后将结果继承给第二个字。算法的弊病是需要大量的串行计算,效率低。而且当遇到比较长的句子时,前面信息很有可能会被稀释掉,造成模型不准确,也就是对于长句子效果会衰减。这是这篇文章致力于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这篇文章有训练处更好的f()的方法。联想一下ChatGPT可以做论文,感受一下。

在Transformer里,作者提出了将每个字与句子中所有单词进行计算,算出这个词与每个单词的相关度,从而确定这个词在这个句子里的更准确意义。(这句话要是理解了,后面其实可以不看了。

在此处,要开始进入一些技术细节,在开始之前,我们有必要再熟悉一下机器学习领域最核心的一个概念——“向量”。在数字化时代,数学运算最小单位往往是自然数字。但在AI时代,这个最小单元变成了向量。这是数字化时代计算和智能化时代最重要的差别之一。    

举个例子,比如,在银行,判断一个人的信用额度,我们用一个向量来表示:

向量是一组数据的集合,也可以想象成在一个超高维度空间里的一个点。一个具体的信用额度向量,就是在8个特征组成的高维空间的一个点。数据在高维空间将展现更多的数学性质比如线性可分,容易让我们抓住更多隐藏的规律。

向量的加减乘除是计算机在进行样本训练是最主要的计算逻辑。第四范式一直强调的高维,实时,自学习,其中高维就是把企业信息拉升到一个非常高维的空间,变成向量。

Transformer模型的主要意义就是找到了一个算法,分成三步把一个词逐步定位到了一个高维空间,在这个过程中赋予这个单词比其它算法更优的信息。很多情况下这个高维空间有着不同的意义,一旦这个向量赋予的信息更准确更接近真实情况,后面的机器学习工作就很容易展开。还拿刚才信用额度向量举例子:

这两个向量存在于两个不同的向量空间,主要的区别就是前者多了一个向量特征:“年薪”。可以思考一下如果判断一个人的信用额度,“年薪”是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子?

以上例子还是很简单的,只是增加了一个特征值,在Transformer里就复杂很多,它是要把多个向量信息通过矩阵加减乘除综合计算,从而赋予一个向量新的含义。

好,理解了向量的重要性,我们看回Transformer的三步走,这三步走分别是:1、编码(Embedding);2、定位(Positional encoding);3、自注意力机制(Self-Attention),这个真的大名鼎鼎。

举个例子,比如,翻译句子Smart John is singing到中文。

首先,要对句子每个词进行向量化。

我们先看“John”这个词,需要先把“John”这个字母排列的表达转换成一个512维度的向量John,这样计算机可以开始认识它。说明John是在这个512维空间的一个点;这是第一步:编码(Embedding)。

再次,第二步,定位(Positional encoding)。利用以下公式(这是这篇文章的创新):

微调一个新的高维空间,生成一个新的向量:

我们不用太担心这个公式,它核心意义是:在这个新的向量里面每一位由原来的0和1表示,分别取代成由sin和cos表示,这个目的是可以通过sin和cos的定律,让这个新向量不仅表示John这个单词的意义,还可以表示John在Smart John is singing这个句子的位置信息。

如果不理解,可以直接忽略,只要记住第二步是用来在“表达John这个词的向量”中,加入了John在句子中的位置信息。John已经不是一个孤立的词,而是一个具体句子中的一个词,虽然还不知道句子中其他词是什么含义。

如果第一步计算机理解了什么是John,第二步计算机理解了“* John**”。

最后,第三步,自注意力机制(Self-Attention),通过一个Attention(Q,K,V)算法,再次把John放到一个新的空间信息里,我们设为:

在这个新向量里,不仅包含了John的含义,John在句子中位置信息,更包含了John和句子中每个单子含义之间的关系和价值信息。我们可以理解,John作为一个词是一个泛指,但Smart John就具体了很多,singing的Smart John就又近了一步。而且Attention (Q,K,V)算法,不是对一个单词周围做计算,是让这个单词跟句子里所有单词做计算。通过计算调整这个单词在空间里的位置。

这种方法,可以在一个超长句子中发挥优势,而且最关键的是一举突破了时序序列的屏障,以前对于图像和NLP算法的划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NLP有很明显的时序特征,即每个单词和下一个以及在下一个有比较明显的时序关系。但Transformer这种算法打破了这种束缚,它更在意一个单词跟句子中每个单词的价值权重。这是Transformer可以用到everywhere的主要原因。

计算过程

如果不感兴趣,可以跳过这一部分介绍,直接进入启发收获部分。

具体的计算过程,用翻译句子“我爱你”到“I love you”举例(这句更简单一些)。首先进行向量化并吸收句子位置信息,得到一个句子的初始向量组。


由于样本每个句子长短不同,所以每个句子都会是一个512*512的矩阵,如果长度不够就用0来代替。这样在训练时,无论多长的句子,都可以用一个同样规模的矩阵来表示。当然512是超参,可以在训练前调整大小。

接着,用每个字的初始向量分别乘以三个随机初始的矩阵WQ,Wk,Wv 分别得到三个量Qx,Kx,Vx。下图以“我”举例。


然后,计算每个单词的attention数值,比如“我”字的attention值就是用“我”字的Q我分别乘以句子中其他单词的K值,两个矩阵相乘的数学含义就是衡量两个矩阵的相似度。然后通过一个SoftMax转换(大家不用担心如何计算),计算出它跟每个单词的权重,这个权重比例所有加在一起要等于1。再用每个权重乘以相对应的V值。所有乘积相加得到这个Attention值。


这个attention数值就是除了“我”字自有信息和位置信息以外,成功的得到了这个句子中每个单词的相关度信息。

大家可以发现,在所有注意力系数的计算逻辑中其实只有每个字的初始矩阵WQ,Wk,Wv是未知数(这三个矩阵是所有文字共享的)。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个Transformer简化成一个关于输入,输出和这个W矩阵的方程:其中X是输入文字信息,Y是翻译信息。

这里有必要再介绍一下机器学习的基础知识:Transformer算法本质上是一个前馈神经网络模型,它的计算基础逻辑,不去管复杂的隐藏层,就是假设Y=f(x)=wx,(目标还是要算出一个f())然后随机设置一个w0,开始计算这个y=w0x的成本函数,然后再把w0变成w1,计算y=w1x的成本函数,以此类推计算出无数w(不是无数哈,也会收敛的),然后比较哪个w的成本函数最小,就是我们训练出来的f()。那么在Transformer里,这三个初始矩阵就是那个w0。

再回到Transformer,在计算Attention之后,每个单词根据语义关系被打入了新的高维空间这就是Self-attention(自注意力机制)。

但在Transformer里,并不是代入了一个空间,而是代入了多个高维空间,叫做多头注意力机制。


文章中没有给出更清晰的理论支持,为什么是多头。

主要原因是在训练时效果很好。这也是AI科研论文的一个特点,常常凭借非常高的科研素养和敏感性,发现一些方向,并且通过测试确实有效,但不一定可以给出很完美的理论支撑。这往往也给后续研究者一些可以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事实证明,如何提升Attention(Q,K,V)效率是Transformer领域迭代最快的部分。之后的Bert算法提出预训练机制成为了主流,后面会做进一步介绍。

当然,事后我们可以理解是把这个句子中的逻辑关系放到不同的高维空间去训练,目的就是希望抓取更多的信息,这一部分可以更加深刻理解科研人员对空间的应用。

除了以上内容,还有一些技术点比如Mask机制、layer norm、神经网络激函数饱和区控制等,由于篇幅关系以及属于技术细节就不一一介绍了。

如果大家理解了多头自注意力机制,基本已经85%掌握了这篇论文的重要内容,也对还在快速扩展影响力的Transformer模型有了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


 3 
启发收获


从理论科研进步的角度看

Transformer打破了时序计算的逻辑,开始快速出圈,多个AI原本比较独立的领域开始在技术上融合。再往里看,Transformer能打破时序很重要一点是并行计算的算力模式给更复杂的计算带来了性价比上的可能性。算力的进一步提高,必将在AI各细分领域带来融合,更基础设施级别的模型,算法仍将不断推出。AI领域在图像,NLP;感知认知领域的专业分工也会慢慢变模糊。

AI科研确实具有一些实验性质。除了核心思想,确实还有很多技术点的解决方向已经明确,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可以预见围绕Transformer周边的微创新会持续加速繁荣。

《Attention is all your need》在业内大名鼎鼎,但你要是细看,会发现很多内容也是拿来主义,比如最重要的Attention(Q,K,V)中Query,Key,Value是互联网推荐系统的标配方法论;整个Transformer算法也是一个大的神经网络,算法是在前人基础上一步一步迭代发展,只是这个迭代速度明显在加快。

从理论、算法、架构、工程的角度看

AI算法科研领域正经历算法、开源代码、工程、算力的增长飞轮。

下图是顶级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中,开放源代码的论文比例,这个数据在这几年以更快的速度在增长。科研过程与工程过程产生越来越大的交集。开源社区和开源文化本身也在推动算法和工程的快速发展。

更多人参与,更多领域的人参与进来,进入门槛随着算力成本、AI基础架构和代码、知识分享的开源逐渐降低,科研与工程的边界也变得模糊,这个就像足球运动的规律,除了足球人口增多,天才球员梅西出现的概率也会增大。

从数据和后续方案发展的角度看

ChatGPT的成功同大量的数据训练功不可没,但除了简单对话互动或者翻译,大篇幅回答甚至论文级别的答案还是极其缺乏样本数据(算法训练需要的样本数据需要清晰度X和Y)。

而且Transformer的算法相比其他算法需要更大的数据量,原因在于它需要起始阶段随机产生三个矩阵,一步一步进行优化。除了Transformer以外,另一个技术Bert也是技术发展非常重要的现象级算法。其核心是一个简化的Transformer,Bert不去做从A翻译到B,它随机遮住X里面的一些单词或句子让算法优化对遮住部分的预测。这种思路使得Bert成为了Transformer预训练最好的搭档。

如果通过Bert进行预训练,相当于给矩阵加入了先验知识(之前训练逻辑没有给机器任何提示,规则后者基础知识),提高了正式训练时初始矩阵的准确度,极大地提升了之后Transformer的计算效率和对数据量的要求。

在现实中,举例来说,如果我想训练国家图书馆图书,之前需要每本书的信息和对这本书的解释,或者中文书对应的英文书。但现在我们可以大量只是训练内容,不需要打标签,之后只需要通过Transformer对样本数据进行微调。这就给ChatGPT很大的进步空间,而且可以预见,更多这类大模型会雨后春笋一般快速出现。

由于Transformer是更高级的神经网络深度学习算法,对数据量有很高要求,这也催生了从小数据如何快速产生大数据的算法,比如GAN对抗网络等。这是AIGC领域的核心技术。解决数据量不足问题,除了更高效率抽象小数据的信息,也多了把小数据补足成大数据的方法,而且这些方法在快速成熟。

我们发现在机器学习算法中有大量的超级参数,比如在Transformer里多头机制需要几头N,文字变成向量是512还是更多,学习速率等都需要在训练之前提前设置。由于训练时间长,参数复杂,要想遍历更优秀的计算效果需要非常长的摸索时间。

这就催生出AutoML,第四范式在这个领域研究多年,拿Transformer举例,就要很多个路线进行自动化机器学习;比如贝叶斯计算(找到更优参数配置概率);强化学习思路(贪婪算法在环境不明朗情况下迅速逼近最优);另外还有寻求全新训练网络的方法(Transformer,RNN,MLP等联合使用排列组合)等。

科研发展强调参数化,工业发展强调自动化,这两者看似统一,但在现实实操过程中往往是相当痛苦矛盾的。这也是开篇说的产品化和科研流动性相平衡的一个重要领域。


关于人工智能安全和监管,本公号发布过以下文章:

  1. 《英国ICO人工智能与数据保护指引》选译 | 如何评估AI的安全性和数据最小化?
  2. 英国ICO人工智能指导 | 数据分析工具包(全文翻译)
  3. 《英国ICO人工智能与数据保护指引》选译 | 如何保护人工智能系统中的个人权利?
  4. 人工智能 vs. 个人信息保护之“个人同意”
  5. 《以伦理为基础的设计:人工智能及自主系统以人类福祉为先的愿景(第一版)》
  6. AI监管 | EDPB和EDPS对欧盟AI条例的联合意见书(全文翻译)
  7. AI监管 | 对欧盟AI统一规则条例的详细分析
  8. AI监管 | 欧盟《AI统一规则条例(提案)》(全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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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AI监管 | 用户数据用于AI模型训练场景的合规要点初探
  11. 我国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 | 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耦合和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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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中的自动化决策监管初探:基于与GDPR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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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基于个人信息的自动化决策安全要求》标准制定项目的立项汇报
  18. AI监管 | 美国各州和地方开始以零敲碎打的方式推进AI监管(外媒编译)
  19. 欧盟《AI统一规则条例》立法进展(截止20220430)
  20. 美国NIST《可解释的人工智能的四个原则》(全文翻译)
  21. 美国NIST《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初稿-中译文
  22. 英国《有效的人工智能保障生态系统路线图》(中译文)
  23. 美国对欧盟即将出台的人工智能规则的非官方立场
  24. GDPR 项下的自动化决策:法院和数据保护机构的实际案例【全文翻译】
  25. 机器学习安全的基本概念(读书笔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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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搜索引擎引导使用算法的合规要点分析
  30. 机器学习中的规范问题(读书笔记之四)
  31. 算法透明度推进中需注重分类透明满足不同对象预期及降低透明风险
  32. 美欧贸易和技术委员会关于可信赖AI和风险管理的评价和测量工具联合路线图(全文翻译)
  33. 美国《人工智能权利法案蓝图》全文翻译
  34. 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正朝着不存在的人工智能标准方向发展(外专观点)
  35. 审计算法:现有格局、 监管机构的作用和未来展望(全文翻译)
  36. 欧洲新近执法中对算法的描述(DPO社群成员观点)
  37. NIST《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全文翻译
  38. 基于立法过程解析欧盟《人工智能法案》


数据保护官(DPO)社群主要成员是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一线工作者。他们主要来自于国内头部的互联网公司、安全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高校、研究机构等。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DPO社群成员还放眼全球思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最新动态、进展、趋势。2018年5月,DPO社群举行了第一次线下沙龙。沙龙每月一期,集中讨论不同的议题。目前DPO社群已超过400人。关于DPO社群和沙龙更多的情况如下:

DPO线下沙龙的实录见:

  1. 数据保护官(DPO)沙龙第一期纪实
  2. 第二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 
  3. 第三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4. 第四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网络爬虫的法律规制
  5. 第四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之二:当爬虫遇上法律会有什么风险
  6. 第五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讨论
  7. 数据保护官(DPO)沙龙走进燕园系列活动第一期
  8. 第六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2018年隐私条款评审工作
  9. 第八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重点行业数据、隐私及网络安全
  10. 第九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修订研讨
  11. 第十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数据融合可给企业赋能,但不能不问西东
  12. 第十一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企业如何看住自家的数据资产?这里有份权威的安全指南
  13. 第十二期数据保护官纪实:金融数据保护,须平衡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
  14. 第十三期DPO沙龙纪实:厘清《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的重点条款
  15. 第十四期DPO沙龙纪实:梳理《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评估流程
  16. 第十五期DPO沙龙纪实:SDK非洪水猛兽,但如果“作恶”乱收集信息,谁来管?
  17. 第十六期DPO沙龙纪实:查询App收集个人信息类型、禁止收集IMEI号是未来监管趋势
  18. 与欧美一流数据保护专家面对面(DPO沙龙特别活动)
  19. 第十七期DPO沙龙纪实:数据统一确权恐难实现 部门立法或是有效途径
  20. 第十八期DPO沙龙纪实: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保护
  21. 第十九期DPO沙龙纪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专题研讨会之一
  22. 第二十期DPO沙龙纪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专题研讨会之二
  23. 第二十一期DPO沙龙纪实:数据合规中的自动化技术及其应用

域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权威文件,DPO社群的全文翻译:
  1. 印度《2018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全文翻译(中英对照版)(DPO沙龙出品)
  2. 巴西《通用数据保护法》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3.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诉Facebook“起诉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4. 法国数据保护局发布针对与商业伙伴或数据代理共享数据的指南
  5.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对Facebook数据收集和融合行为提出严格限制(DPO沙龙出品)
  6.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审查Facebook数据收集融合行为的背景情况(DPO沙龙出品)
  7. “108号公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8. 美国司法部“云法案”白皮书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9. 新加坡《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0. 英国ICO《广告技术和实时竞价的更新报告》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11. “FTC与Facebook达成和解令的新闻通告”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2. CJEU认定网站和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成为共同数据控制者(DPO沙龙出品)
  13. FTC与Facebook“2019和解令”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4. 英国ICO《数据共享行为守则》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15. “hiQ Labs诉LinkedIn案上诉判决”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16. 法国数据保护监管机构(CNIL)有关cookies和其他追踪方式的指引(全文翻译)
  17. 美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 修正案汇总中译文(DPO沙龙出品)
  18. FTC“首次针对追踪类App提起诉讼”的官方声明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9. ICDPPC关于隐私和消费者保护、竞争维护交叉问题决议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0. 德国关于确定企业GDPR相关罚款数额官方指南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1. 亚洲十四个国家和地区数据跨境制度报告中译本(DPO社群出品)
  22. 印度《个人数据保护法》(2019年草案)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3. 法国数据保护局(CNIL)关于人脸识别报告的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4. AEPD和EDPS | “哈希函数简介——用于个人数据假名化技术”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5. 欧盟基本权利局“人脸识别技术”报告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6. 联合发布 |《2020数字医疗:疫情防控新技术安全应用分析报告》
  27. 技术主权视野下的欧盟数字化转型战略探析(DPO社群出品)
  28. 意大利数据保护机关就新冠疫情联防联控中个人信息问题的意见(DPO社群出品)
  29. 新版《个人信息安全规范》(35273-2020)正式发布
  30. 英国ICO | 《儿童适龄设计准则:在线服务实业准则》全文翻译之一
  31. 英国ICO | 《儿童适龄设计准则:在线服务实业准则》全文翻译之二
  32.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GB/T 39335-2020)正式发布
  33. 《英国ICO人工智能与数据保护指引》选译 | 如何保护人工智能系统中的个人权利?
  34. 《英国ICO人工智能与数据保护指引》选译 | 如何评估AI的安全性和数据最小化?
  35. 西班牙数据保护局《默认数据保护指南》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6. 新加坡PDPA下基于特定主题的建议指南 :“匿名化”专章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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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动驾驶数据共享:效用与障碍
  2. 自动驾驶数据共享:效用与障碍(附文字实录)
  3. 北京市关于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的立法综述及动态(DPO社群成员观点)
  4. 自动驾驶的基建工程 — 高精地图产业促进与国家管控的平衡(DPO社群成员观点)
  5.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 规范对象和基本原则
  6.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细化规范
  7.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 数据出境和监管手段
  8.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 配套制度
  9.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 “汽车数据”与EDPB指南中的联网车辆
  10.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 “车内处理”与EDPB指南中“终端设备”
  11.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 个人信息的分类分级规则
  12.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 向车外提供数据的规则
  13. EDPB《车联网个人数据保护指南》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4. EDPB《车联网个人数据保护指南2.0》比较翻译(DPO社群出品)
  15. 网联车辆 | 网联车辆采集和产生的数据类型概览
  16. 网联车辆 |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数据隐私的原则性观点
  17. 网联车辆 | 德国官方和行业协会在数据保护方面的联合声明
  18. 网联车辆 | 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就个人数据保护的立场和意见
  19. 网联车辆 | 法国数据保护局(CNIL)的一揽子合规方案
  20. 网联车辆 | 电信领域国际数据保护工作组的工作文件(全文翻译)
  21.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 运营者概念

网络空间的国际法适用问题系列文章:
  1. 塔林手册2.0是如何看待数据的?
  2. 国际法适用网络空间 | 德国立场文件如何看待具有国家背景的网络攻击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系列文章:
  1. 数安条例 | 对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和数据处理规则的新要求
  2. 数安条例 | 个人权利方面的新规定
  3. 数安条例 | 数据安全审查和企业境外上市
  4. 数安条例 | 数据跨境安全管理
  5. 数安条例 | 数据处理的主体变更:高风险处理之一
  6. 数安条例 | 单独同意和个性化推荐
  7. 数安条例 | 因司法执法目的的数据跨境提供

《数据安全法》的相关文章包括:
  1.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立法思路
  2.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数据分级分类
  3.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中国版的封阻法令
  4.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重要数据如何保护
  5. 评《网络安全法》对数据安全保护之得与失
  6. 从立法价值取向出发理解《网络安全法》中的"重要数据"
  7. 欧盟《数据法》构思B2G数据强制共享与我国“重要数据”:公共属性
  8. 行业梳理 | 征信业的十个增强式数据安全保护要求
  9. 行业梳理 | 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中的分类分级
  10. 重要数据 | 级别概念 vs 类别概念
  11. 重要数据 | 国家安全视野中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
  12. 重要数据 | 从概述到具体字段:keystone原则
  13. 重要数据 | 数据分类和分级概念解析

赴美上市的网络、数据安全方面的两国监管乃至冲突方:
  1.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美国SEC对赴美上市公司披露义务的指导意见
  2.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时任美国SEC的领导层对上市公司网络安全披露的观点
  3.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美国SEC强制或自愿性要求信息提供的权力
  4.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美国SEC针对会计师事务所从域外调取信息的权力和实践
  5.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美国SEC关于网络安全事项披露的2018指南(全文翻译)
  6.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全文翻译)
  7.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美国SEC关于非财务报告要求的概览
  8.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美国SEC关于“重大合同”的披露要求
  9.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PCAOB落实《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规则草案
  10.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美国政客推动加速《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执行
  11.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美国法下获取我国赴美上市企业数据的可能性(上)
  12.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SEC主席对中国监管措施的最新表态
  13.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英国ICO处理SEC的数据调取要求
  14.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SEC拟新增网络安全方面的强制披露要求
  15.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发布新规
  16.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对证监会关于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新规的分析

个性化广告或行为定向广告(behavioral targeting advertising)系列的文章:
  1. 个人信息保护 | 欧盟第29条工作组《关于网络行为广告的2/2010号意见》(全文翻译)
  2. 法国数据保护监管机构(CNIL)有关cookies和其他追踪方式的指引(全文翻译)
  3. 英法两国对 AdTech和广告类SDK的监管案例分析
  4. 英国ICO《广告技术和实时竞价的更新报告》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5. 网络行为定向广告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初探
  6. 美国个信保护立法 | 州层面三部法案系列研究之二:定向广告的定义
  7. 对儿童开展广告定向推送的法律风险(DPO社群成员观点)
  8. 解析欧盟法院对与Cookies相关的告知和同意的最新判决(DPO社群成员观点)
  9. 个性化广告 |  个性化广告与个人信息保护如何平衡的几点思考
  10. 个性化广告 | 欧盟的自动化程序广告即将迎来由GDPR引发的“震动”
  11. 个性化广告 | 比利时DPA对IAB欧洲的调查:深度解读
  12. 个性化广告 | 程序化广告与算法推荐广告的区别: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的分析
  13. 个性化广告 | 比利时DPA对IAB欧洲正式做出决定
  14. 个性化广告 | 英国ICO对在线广告建议的数据保护和隐私期望
  15. 个性化广告 | 英国CMA和ICO对谷歌隐私沙盒承诺方案的态度解析
  16. 个性化广告 | 请求FTC禁止监视性广告的报告(全译文)
  17. 个性化广告 | 简析IABEurope/TCF案

人脸识别系列文章:
  1. 欧盟基本权利局“人脸识别技术”报告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 法国数据保护局(CNIL)关于人脸识别报告的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 零售门店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主要法律问题(DPO社群成员观点)
  4. 人脸识别技术的规制框架(PPT+讲稿)
  5. 人脸识别技术运用的六大场景及法律规制框架的适配(DPO社群成员观点)
  6. 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制研究初探(DPO社群成员观点)
  7.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四):“生物识别信息”
  8. 美国华盛顿州人脸识别服务法案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9. PAI | 《理解人脸识别系统》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0. 解读世界首例警方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合法性判决二审判决(DPO社群成员观点)
  11. 人脸识别技术研究综述(一):应用场景
  12. 人脸识别技术研究综述(二):技术缺陷和潜在的偏见
  13. 美国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范研究综述 | 拼凑式(Patchwork)的范式
  14. 美国《2020年国家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案》中译文
  15. 人脸识别技术是潘多拉盒子还是阿拉丁神灯?
  16. 人脸识别 | “第108号公约+”咨询委员会发布《关于人脸识别的指南》(全文翻译)
  17. 人脸识别 | EDPB“关于通过视频设备处理个人数据的指南”(全文翻译)
  18. 人脸识别 | EDPS关于面部情绪识别的观点
  19. 人脸识别 | 保护人脸信息 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司法路径
  20. 人脸识别 | 对我国“人脸识别技术民事案件司法解释”中“单独同意”的理解
  21. 人脸识别 | 国际计算机协会(ACM)对人脸识别技术的态度
  22. 人脸识别 | ICO关于实时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场所的应用的意见(全文翻译)

内容安全方面的文章如下:
  1. 新加坡《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 内容安全 | 英国《在线安全法案》中文译本及评析
  3. 美国得克萨斯州社交媒体法(HB20法案)-全文翻译

地缘政治与跨国科技公司运营之间的互动影响:
  1. 地缘政治与跨国科技公司 | 欧盟对今日俄罗斯(RT)和Sputnik的封禁
  2. 地缘政治与跨国科技公司 | TikTok与甲骨文的交易将树立两个危险的先例
  3. 地缘政治与跨国科技公司 | 乌克兰战争考验科技巨头的力量 (外媒编译)
  4. 美国-欧盟贸易和技术委员会启动会联合声明:泄露版本(全文翻译)
  5. 地缘政治与跨国科技公司 | 美欧等和西方盟友将提出“互联网民主原则”的宣言(外媒编译)
  6. 地缘政治与跨国科技公司 | 以“道德”名义贴标签迫使企业站队,全球化企业还能保持中立吗
  7. 梅德韦杰夫被任命为确保俄罗斯“技术主权”的委员会的主任(外媒编译)
  8. 欧盟-印度贸易和技术委员会:正式宣布成立
  9. 美欧贸易技术委员会第二次声明(选译):人工智能和ICT安全
  10. 美欧贸易技术委员会第二次声明(选译):数据治理和技术平台、危机中的信息完整性
  11. 美欧贸易技术委员会第二次声明(选译):技术的滥用威胁安全与人权
  12. 德克萨斯项目:TikTok计划在美国继续运营的细节(外专观点)
  13. 美国投资者对中国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外专报告)
  14. TikTok应对美国国家安全关注的内幕(外媒编译)

围绕着TIKTOK和WECHAT的总统令,本公号发表了以下文章:
  1. 突发 | 特朗普签署关于TIKTOK和WECHAT的行政令
  2. 理解特朗普禁令中的Transactions
  3. 白宫决策内幕 | TIKTOK的命运是由一场"击倒、拖出"的椭圆形办公室争斗所形塑
  4. TikTok和甲骨文合作中的“可信技术提供商” | 微软和德国电信合作的模式
  5. TikTok和甲骨文合作中的“可信技术提供商” | 苹果和云上贵州合作模式
  6. 外媒编译 | TikTok 零点时间:最后一刻的交易
  7. TikTok和甲骨文合作中的“可信技术提供商” | 来自EPIC的质疑和两家公司的回复

关于健康医疗数据方面的文章有:
  1. 健康医疗大数据系列文章之一:英国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care.data之殇
  2. 健康医疗大数据系列文章之二:安全是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核心基础
  3. 健康医疗大数据系列文章之三:棘手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开放、利用
  4. 英美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现状和合规研究
  5. 健康医疗数据 | NHS计划与第三方共享病人记录
  6. 健康医疗数据 | NHS数据共享计划的“隐私政策”
  7. 健康医疗数据 | NHS数据共享计划所引发的公众担忧
  8. 健康医疗数据 | EU健康数据空间立法倡议的初始影响评估
  9. 欧盟健康数据空间的建设进展
  10. 欧盟《关于欧洲健康数据空间条例》草案中译文

第29条工作组/EDPB关于GDPR的指导意见的翻译:
  1. 第29条工作组《对第2016/679号条例(GDPR)下同意的解释指南》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 第29条工作组“关于减轻对处理活动进行记录义务的立场文件”(DPO沙龙出品)
  3. 第29条工作组《第2/2017号关于工作中数据处理的意见》(DPO沙龙出品)
  4. 第29条工作组《关于自动化个人决策目的和识别分析目的准则》(DPO沙龙出品)
  5. 第29条工作组《数据可携权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6. 第29条工作组关于GDPR《透明度准则的指引》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7. EDPB《关于GDPR适用地域范围(第3条)的解释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8. EDPB“关于《临床试验条例》与GDPR间相互关系”意见的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9. EDPB《车联网个人数据保护指南》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0. EDPB关于GDPR中合同必要性指引的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1. EDPB关于“疫情场景中使用位置数据和接触追踪工具”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2. EDPB | 《对第2016/679号条例(GDPR)下同意的解释指南v1》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3. 第29条工作组 | 《关于匿名化技术的意见》中文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4. 欧盟委员会关于GDPR实施两周年评估报告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5. EDPB | 《GDPR下数据控制者及数据处理者概念的指南(07/2020)》全文翻译
  16. EDPB | 《针对向社交媒体用户定向服务的指南(第8/2020号)》全文翻译
  17. 数据安全的法律要求 | DPB关于数据泄露通知示例的01/2021号指引
  18. EDPB | 关于社交媒体平台界面的黑模式的准则3/2022
  19. EDPB | GDPR下数据控制者及数据处理者概念的指南(第二版)
  20. 对首个GDPR认证机制的详解:GDPR-CARPA

数字贸易专题系列:
  1. TPP对跨境金融数据“另眼相看”?
  2. 数字贸易协定 | 欧盟GDPR与WTO的必要性测试
  3. 数字贸易协定 |  GATS/GATT中“一般性例外条款”的援引实践
  4. 数字贸易协定 | 贸易谈判中的中美欧数据跨境流动博弈概览
  5. 美国-欧盟贸易和技术委员会启动会联合声明:泄露版本(全文翻译)
  6. 数字贸易协定 | DEPA和CPTPP给国内数据本地化和跨境流动管控预留的“自由度”
  7. 数字贸易协定 | G7贸易部长的数字贸易原则(全文翻译)
  8. 数字贸易协定 | 数据竞争的美欧战略立场及中国因应
  9. 数字贸易协定 | 加入CPTPP的流程示意图
  10. 美欧贸易技术委员会第二次声明(选译):人工智能和ICT安全
  11. 美欧贸易技术委员会第二次声明(选译):数据治理和技术平台、危机中的信息完整性
  12. 美欧贸易技术委员会第二次声明(选译):技术的滥用威胁安全与人权
  13. G7公布6000亿美元的计划,以对抗“一带一路”(外媒编译)

关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系列解读文章
  1.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正式发布,倒计时开始
  2.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英文版
  3. 也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涉及到的几个问题
  4. 尘埃终落定,对我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的观察和理解
  5. 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要点解析
  6. 中国个人信息跨境认证机制与BCRs和AC的比较分析: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未决之路
  7. 中外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意同而形不同”
  8.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英文版

美国方面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文章:
  1. 美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 修正案汇总中译文(DPO沙龙出品)
  2.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一):“行为个性化”
  3.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二):“个人敏感信息”
  4.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规则
  5.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四):“生物识别信息”
  6. 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编译第一辑(DPO沙龙出品)
  7. 美国隐私立法 | 加州《CCPA实施条例》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8. 美国个信保护立法 | 州层面三部法案系列研究之一:个人敏感信息定义
  9. 美国个信保护立法 | 州层面三部法案系列研究之二:定向广告的定义
  10. 美国个信保护立法 | 州层面三部法案系列研究之三:出售个人数据和画像分析的定义
  11. "美国数据隐私和保护法"(全文翻译)
  12. 美国FTC准备制定规则,打击商业监视和不严格的数据安全做法

关于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的文章如下:
  1.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 善用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灵活实现创新和个人保护的平衡
  2.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GB/T 39335-2020)正式发布
  3. 第二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
  4. 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制定进展汇报
  5. 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公开征求意见
  6.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有助于防范“年度账单”事件
  7. 英国ICO的Privacy Harm分类:国标39335的个人权益影响分类
  8. Cyber Harm的层次分解图

关于印度的数据保护和数据治理政策和技术文件的文章有:
  1. 印度撤回《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
  2. 印度“国家数据治理框架政策”(中译文)
  3. 欧盟-印度贸易和技术委员会:正式宣布成立
  4. 作为经济政策的数据治理:中国、欧盟和印度的发展(附报告全文)
  5. 印度封禁中国APP事件研究报告 V.2.
  6. 印度《个人数据保护法》(2019年草案)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7. 透析印度《个人数据保护法2019年草案》
  8. 印度《2018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全文翻译(中英对照版)(DPO沙龙出品)
  9. 印度《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的数据本地化规定
  10. 印度最高法院判决确认“隐私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11. 印度电子和信息技术部发布《数据匿名化指南(草案)》

关于欧盟技术主权相关举措的翻译和分析:
  1. 技术主权视野下的欧盟数字化转型战略探析(DPO社群出品)
  2. 欧盟委员会主席首提“技术主权”概念
  3. 推进欧洲可持续和数字化转型:《欧洲新工业战略》解读(DPO社群成员观点)
  4.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德国和法国推出欧盟自主可控的Gaia-X云平台计划
  5.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欧盟如何在科技领域能主导下一个十年
  6.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关于数字平台监管的建议
  7.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欧洲共同数据空间治理立法框架
  8. 欧盟《数字市场法》选译之一:解释性备忘录
  9. 欧盟《数字市场法》选译之二:序言和条文
  10. 欧盟《数字服务法》选译之一:解释性备忘录
  11. 欧盟《数字服务法》选译之二:序言
  12. 欧盟《数字服务法》选译之三:(实体规则方面的)条文
  13. 欧盟《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简评
  14. 欧洲法院:欧盟成员国的数据保护机构都可对Facebook提出隐私方面的诉讼
  15. 欧盟技术主权 | 《电子隐私条例》(e-Privacy Regulation)全文翻译
  16. 欧盟技术主权 | “欧盟在全球数据争夺战中的位置”:欧盟副主席采访实录
  17. 欧盟技术主权 | “技术的地缘政治”:欧盟内部市场委员的演讲
  18. 欧盟技术主权 | 欧盟标准化战略发布
  19. 欧盟技术主权 | 欧盟通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数字法案瞄准大型科技公司的权力(外媒编译)
  20. 泄露出的《数字市场法》最终版本:最后时刻加入的重大条款(外媒编译)
  21. 欧洲近五年数字立法进程追踪及2023年立法议程
  22. 欧盟关于数字经济的立法和政策举措【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发言】

关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文章:
  1.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与GDPR的比较
  2.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 合同所必需:魔鬼在细节之中
  3. 对《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的两点理解
  4. 对《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的再理解
  5. 理解《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二审稿的实质性修改内容(一)
  6. 个保法解读之数据可携带权(DPO社群成员观点)
  7. 《个人信息保护法》与《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对照比较表
  8. 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如何破解
  9.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 解析GDPR中的风险路径
  10.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 善用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灵活实现创新和个人保护的平衡
  11.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 《个人信息保护法》与GDPR 条文对比
  12.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 合规审计:英国ICO的指南(全文翻译)
  13. 个人信息保护 | 欧盟第29条工作组《关于网络行为广告的2/2010号意见》(全文翻译)
  14.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者用户规模的量级
  15. 新书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释义》
  16. 个人信息保护 | 中欧关于敏感个人信息类型的简单对比
  17. 个人信息保护 | 作为共同治理的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18. 认证制度为中国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保驾护航

关于数据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重大案例:
  1. 因隐私政策不合规,西班牙对Facebook开出巨额罚单
  2. 英法两国对 AdTech和广告类SDK的监管案例分析
  3. Facebook事件多层次影响 及中美欧三地监管展望
  4. FTC vs Facebook:50亿美元和解令的来龙去脉
  5. FTC与Facebook“2019和解令”全文翻译
  6. 案件摘要:德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对Facebook数据收集融合行为裁决
  7.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审查Facebook数据收集融合行为的背景情况
  8.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对Facebook数据收集和融合行为提出严格限制
  9. GDPR与相关数据保护法律处罚案例调研
  10. 他山之石:美国20年间33个儿童信息保护违法案例分析
  11. 重大案件 | 分析WhatsApp的2.25亿欧元罚款决定:合法利益事项
  12. “脸书文件” | 爆料人的美国会听证会开场白、欧盟“数字服务法”推动人的表态
  13. 重大案件 | WhatsApp被罚2.25亿欧元一案核心事实与争点述评
  14. 重大案件 | CNIL对脸书、谷歌的Cookies实践的处罚:官方公告译文
  15. 欧盟法院允许消费者保护协会自主发起GDPR诉讼
  16. 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合法留存信息用于测试和纠偏吗?| 欧盟法院最新判决Digi解析
  17. 脸书可能被罚二十亿欧元一案前瞻分析
  18. 欧盟新近执法中所见的跨境传输和匿(假)名化
  19. 欧盟新近执法中所见的隐私设计

本公号发表过的关于数据要素治理的文章有:

  1. 《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 简析欧盟《数字市场法》关于数据方面的规定
  3. 数据流通障碍初探——以四个场景为例
  4. 对“数据共享合法化”的分析与思考系列之一:以《关于欧洲企业间数据共享的研究》为起点
  5. 对“数据共享合法化”的分析与思考 系列之二 ——欧盟B2B数据共享的案例研究
  6. 对“数据共享合法化”的分析与思考 系列之三 ——更好的保护才能更好的共享
  7. 用户授权第三方获取自己在平台的数据,可以吗?不可以吗?(DPO沙龙线上讨论第三期)
  8. 数据爬取的法律风险综述(DPO社群成员观点)
  9. 第29条工作组《数据可携权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0. 澳《消费者数据权利法案》对数据共享与数据可携权的探索(DPO社群成员观点)
  11.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欧洲共同数据空间治理立法框架
  12. 数据要素治理 | 欧盟《数据法》初始影响评估(全文翻译)
  13. 数据要素治理 | 应该在欧盟引入数据生产者权利吗?(上)
  14. 数据要素治理 | 应该在欧盟引入数据生产者权利吗?(下)
  15. 数据要素治理 | 数据所有权:问题盘点与总结(上)
  16. 数据要素治理 | 数据所有权:问题盘点与总结(下)
  17. 数据要素治理 | 没有人拥有数据(上)
  18. 数据要素治理 | 没有人拥有数据(下)
  19. 数据要素治理 |  当讨论数据所有权时,我们到底在讨论什么?
  20. 数据要素治理 |  政策制定者应密切关注数据治理(上)
  21. 数据要素治理 | 政策制定者应密切关注数据治理(下)
  22. 数据要素治理 | 欧盟《数据法》草案中译本
  23. 作为经济政策的数据治理:中国、欧盟和印度的发展(附报告全文)
  24. 数据要素治理 | 领英和HiQ案件新进展:“已公开数据的爬取不违法”(外媒编译)
  25. 数据要素治理 | 如何解锁制造业数据的价值?
  26. 印度“国家数据治理框架政策”(中译文)
  27. 印度撤回《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
  28. EDPB - EDPS对Data Act的联合意见(全文翻译)
  29. 数据要素治理 | 企业角度的数据保护问题:欧盟法律现状
  3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31. 2022年全球数据治理观察年度报告

  32. 爱沙尼亚:建立世界上第一个数据大使馆

关于中美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审查机制,本公号发布过以下文章:
  1.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一):基本制度介绍

  2.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二):国际性的第214节授权

  3.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三):建立外国参与安全审查的行政令

  4.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四):FCC对中国企业的陈述理由令

  5. 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利刃出鞘
  6. 对《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几点观察
  7. 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吹响了向网络安全强国迈进的号角
  8. 我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走向前台
  9. 网络安全审查的中欧比较:以5G为例
  10. 网络安全审查 |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逻辑和要旨:以5G安全为例
  11. ICTS安全审查 | 美国针对“信息和通信技术及服务”和“联网应用”安全审查的两个行政令
  12. ICTS安全审查 | 美国智库学者的分析和呼吁
  13. ICTS安全审查 | 美国商务部确保ICTS供应链安全实施规则(全文翻译)
  14. 与时俱进 筑牢国家安全的审查防线:对《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认识和理解
  15. 美国考虑对其产业界对外国的投资建立新的审查制度(外媒编译)
  16. 《关于确保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有力地考虑不断变化的国家安全风险的行政命令》全文翻译
  17. 《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法律背景和比较》全文翻译

关于个人数据和域外国家安全审查之间的关系:
  1. 个人数据在美欧外国投资审查中的角色初探(一)
  2. 个人数据在美欧外国投资审查中的角色初探(二)
  3.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之三:从美国《确保ICT技术与服务供应链安全》 看
  4.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四):从美国《2019年安全与可信通信网络法案》看
  5.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五):禁止中国公司对StayNTouch的收购
  6.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六):《2019国家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法案》
  7.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七):美国众议院荒唐的决议草案
  8.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八):《2020安全的5G和未来通信》法案
  9.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九):澳大利亚《协助和访问法》
  10. 美国司法部狙击中国内幕(Inside DOJ's nationwide effort to take on China)
  11. 美国司法部“中国计划”的概况介绍
  12.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的起源、演变和应用
  13.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 | 美国安局对地理位置信息的建议(全文翻译)
  14. 拜登关注禁止中国获得美国数据的新方法(外媒编译)


围绕供应链安全,本公众号曾发表文章:
  1. 供应链安全 | 白宫发布关于降低依赖外国对手的重要矿产的行政令
  2. 供应链安全 | 美国从科技供应链中剔除中国行动的内幕(外媒编译)
  3. 供应链安全 | 英国政府推进《电信(安全)法案》以确保供应链安全
  4. 《关于推进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创新以实现可持续、安全和可靠的美国生物经济的行政命令》(全文翻译)

围绕着出口管制,本公众号曾发表文章:
  1.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系列文章之一:对“外国生产的产品”的相关规则
  2.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系列文章之二:适用EAR的步骤
  3.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系列文章之三:苏联油气管道的“华为”事件
  4.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 | 允许华为和美国公司共同制定5G标准
  5. 美国出口管制 | BIS发布针对“基础性技术”出口管制的“拟议制定规则预先通知”
  6. 《华盛顿邮报》披露《美国对中国的战略路径》背后的决策博弈
  7. 美国出口管制 | ARM+美国公司收购=更强的出口管制?
  8. 日本、荷兰拟同意与美国就芯片相关出口管制规则采取一致行动(外媒编译)
  9. 美高管演讲透露美国出口管制执法方向性发展【讲稿全文翻译】
  10. 控制的幻觉:遏制中国技术野心的单边尝试将会失败(外媒编译)
  11. “一个巨大的变化”:拜登颠覆了几十年来的中国贸易政策(外媒编译)
  12. 出口管制的回归:一个需要盟国合作的风险策略(外专观点)

本公号发表过的关于数据执法跨境调取的相关文章:
  1. 微软起诉美国司法部:封口令违法!
  2. 网络主权的胜利?再评微软与FBI关于域外数据索取的争议
  3. 微软与FBI关于域外数据索取的争议暂告一段落
  4. 美国Cloud Act法案到底说了什么
  5. Cloud Act可能本周就得以通过!
  6. 修改版的Cloud Act终成为法律
  7. 欧盟推出自己的“Cloud Act”
  8. 美国快速通过Cloud法案 清晰明确数据主权战略
  9. 德国最高数据保护官员就美国“云法案”提出警告
  10. 美国司法部“云法案”白皮书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1. TikTok和甲骨文合作中的“可信技术提供商” | 微软和德国电信合作的模式
  12. TikTok和甲骨文合作中的“可信技术提供商” | 苹果和云上贵州合作模式
  13. 欧洲将立法允许执法跨境直接调取数据
  14. 数据跨境流动 | “法律战”漩涡中的执法跨境调取数据:以美欧中为例
  15. 赴美上市与网络、数据安全 | 美国SEC针对会计师事务所从域外调取信息的权力和实践
  16. 跨境数据调取 | 针对中资银行的数据调取行为概览
  17. 跨境数据调取 | 中美欧的模式冲突(耶鲁大学翻译版)
  18. GPA关于政府为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目的获取私营部门持有的个人数据的原则(中译文)
  19. 主审Meta反垄断的法官支持针对TikTok、微信、Telegram的数据要求(外媒编译)
  20. 对《联合国网络犯罪公约最新草案》第三章的想法

关于业务场景中数据跨境流动的文章如下:

  1.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
  2.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二)
  3.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三)
  4.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四)
  5. TPP对跨境金融数据“另眼相看”?
  6. 马来西亚拟将我国认定为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地区
  7. 美国ITIF关于数据跨境流动的研究报告简介
  8. Chatham House举办Cyber 2017大会,关注中国数据跨境流动
  9. 俄罗斯个人信息保护机构对隐私政策和数据跨境流动的新举措
  10. 看清APEC“跨境隐私保护规则”体系背后的政治和经济
  11. 敬请关注“闭门会-数据跨境流通”
  12. “闭门会:数据跨境流动政策分析” 总结
  13. 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机制进展更新(截止201810)
  14. 俄罗斯数据本地化和跨境流动条款解析
  15. 亚洲十四个国家和地区数据跨境制度报告中译本(DPO社群出品)
  16.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实现了安全与发展的平衡
  17.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保护我国基础性战略资源的重要一环
  18.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之“境内运营”
  19.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保护我国基础性战略资源的重要一环》英文版
  20.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之“向境外提供”
  21.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基本框架的构建
  22. 银行业金融数据出境的监管框架与脉络(DPO社群成员观点)
  23. 《网络安全法》中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真的那么“另类”吗
  24. 解析《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实体保护规则背后的主要思路
  25.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从中外比较的角度
  26. 数据跨境流动 | 澳大利亚政府提出新的数据本地化要求
  27. 数据跨境流动 | 美欧“隐私盾协议”被判无效背后的逻辑
  28. 数据跨境流动 | 欧盟EDPB对欧盟隐私盾协议被判无效的相关问答(全文翻译)
  29. “清洁网络计划”下的APEC跨境隐私保护(CBPR)体系
  30. 数据跨境流动 | 爱尔兰DPA即将禁止FACEBOOK的数据跨境传输
  31. 数据跨境流动 | 最新判决将显著影响英国与欧洲大陆之间的数据自由流动
  32. 数据跨境流动 | 爱尔兰高等法院暂时允许Facebook继续个人数据跨大西洋传输
  33. 数据跨境流动 | 中国公司基于SCCs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的基本策略
  34. 数据跨境流动 | 美国三位高官就Schrems II判决公开向欧盟喊话
  35. 数据跨境流动 | 欧盟EDPS官员敦促美国强化个人救济以达到“实质等同”
  36. 数据跨境流动 | 美国政府白皮书正式回应欧盟Schrems II判决
  37. 数据跨境流动 | EDPB关于标准合同条款之外的“补充措施”的指南终于问世
  38. 数据跨境流动 | EDPB提出“评估目的国法律环境”的指南(全文翻译)
  39. 数据跨境流动 | 微软率先提出对欧盟数据的专属“保护措施”
  40. 数据跨境流动 | 欧盟新版标准合同条款全文翻译
  41. 数据跨境流动 | EDPB和EDPS通过了关于新的SCCs的联合意见
  42. 数据跨境流动 | 东盟跨境数据流动示范合同条款(全文翻译)
  43. 数据跨境流动 | 东盟数据管理框架(全文翻译)
  44. 数据跨境流动 | 推进“一带一路”数据跨境流动的中国方案(专论)
  45. 数据跨境流动 | 欧盟新版标准合同条款(最终版)全文翻译
  46. 数据跨境流动 | 欧盟关于欧盟境内的控制者和处理者间标准合同条款(全文翻译 )
  47. 数据跨境流动 | EDPB关于标准合同条款之外的“补充措施”指南2.0版(全文翻译)
  48. 数据跨境流动 | 两张图解读EDBP“数据跨境转移补充措施的最终建议”
  49. 数据跨境流动 | 推进“一带一路”数据跨境流动的中国方案(英文本)
  50. 数据出境安全保障的中国路径
  51. 欧盟关于域外适用和数据跨境流动条款适用问题的指南(全文翻译)
  52. 土耳其和欧盟关于医疗器械数据跨境传输的行政协定
  53. 数据跨境流动 | 欧盟数国强化对谷歌分析Cookie跨境数据传输行为的审查
  54. 数据跨境流动 |  EDPB《关于行为守则作为数据跨境传输工具的04/2021号指南》简评(附征求意见前后对比中译本全文)
  55. 数据跨境流动 | 针对控制者的BCRs工作要点(中译文)
  56. 数据跨境流动 | 针对处理者的BCRs工作要点(中译文)
  57. 数据跨境流动 | 美欧就新的跨大西洋数据隐私框架达成原则性协议
  58. 数据跨境流动 | 美国发布“全球跨境隐私规则”宣言(全文翻译)
  59. 华盛顿向全球数据隐私发起攻势 (外媒编译)
  60. 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则碎片化及中国应对
  61. 无边界数据的时代正在结束(外媒编译)
  62. 美国《保护美国人数据免受外国监视法案》(中译本)
  63. 英国“数据:新方向”咨询结果|促进贸易和减少数据跨境传输壁垒(第三章)
  64. 俄罗斯修改个人数据跨境传输程序
  65. 白宫《关于加强美国信号情报活动保障措施的行政命令》全文翻译
  66. 《关于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的充分性决定草案》发布
  67. “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充分性决定草案(全文中译本)
  68. 第108号公约-个人数据跨境转移示范合同条款(中译本)


通过技术增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的文章包括:
  1. “零信任”的App合规技术能力(DPO社群成员观点)

  2. Android 系统“照明弹”功能的技术及法律规制(DPO社群成员观点)

  3. AEPD和EDPS | “哈希函数简介——用于个人数据假名化技术”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4. 印度电子和信息技术部发布《数据匿名化指南(草案)》

  5. 新加坡PDPA下基于特定主题的建议指南 :“匿名化”专章编译

  6. 第29条工作组 | 《关于匿名化技术的意见》中文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7. 隐私计算能代表个人信息保护的方向吗?(DPO社群成员观点)

  8. 全局隐私控制(GPC)的若干法律和技术问题

关于保护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的相关文章包括:

  1. 以风险治理的思想统筹设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
  2. 中德两国在识别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方面的一点比较
  3. 美国疫情防控中的关键基础设施的识别和认定(DPO社群出品)
  4. 美国《关于改善国家网络安全的行政命令》分析之一
  5. 美国《关于改善国家网络安全的行政命令》之五大“看点”
  6. 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 |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为什么和怎么做
  7. 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 | 主体责任与综合共治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新格局
  8. 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 | 美国通过"网络事件报告法"
  9. 在网络安全方面,拜登政府正变得更加积极主动(外媒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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